有一天,發現右手中指右側略有一點癢加上微微紅腫,以為是蚊蟲咬傷不予理會(第一天),想不到過了幾天,紅腫越來越嚴重,發脹的手指感覺好像有什麼東西想要從皮膚裏面衝出來,而且連皮膚的顏色也變了,原本正常的皮膚是粉紅色,但現在已經變成紫黑色(第五天)。當下我心想「完了完了,該不會是得了傳說中可怕的蜂窩性組織炎吧?」,不!我不要截肢!我還要手指彈鋼琴彈吉他!二話不說,立刻找了沒課的下午請病假外出就醫去。
離開學校,從陽明山下山,在北投附近找到一家皮膚科,醫生說是「指溝炎」因細菌感染而引發的蜂窩性組織炎(果真被我料中),醫生還說一般的治療週期是七到十天,回家後要注意手部清潔衛生,並且要按時吃藥和擦藥。不想失去手指的我乖乖按三餐吃藥(我有問醫生開的是什麼藥,有﹕胃藥、類固醇、消炎藥),早晚各擦一次外用藥膏。每天仔細觀察手指的病情變化,幸好,每天都有好轉,吃完醫生開的三天份藥後沒有回去復診,但仍然每天固定擦藥,到第十天後手指皮膚開始脫皮,顏色也變成粉紅色,看起來好像已經好了。
仔細回想怎麼會得蜂窩性組織炎呢? 起因應該是愛亂剝指甲旁邊突出的皮(好友說是因為缺乏維他命B群),然後沒有戴手套就去清理狗狗弄髒的環境,指溝先有傷口然後細菌感染,因沒有善加消毒和處理而惡化成組織炎。唉~真是人老了~以前一樣這樣弄都沒事,現在卻會變得那麼嚴重。
不過我在這次的事件裏學會一件事,真的不要以為事小就不予理會,也千萬不要以為小病就可以不醫治,許多事情都是從小事惡化變成大事的,像小王子若不每天好好清理他的火山和拔掉可怕的芭芭xx樹苗,早晚有一天他的星球會火山爆發或是被芭芭xx樹給撐爆。
Any way,總算保住我的中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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